条款 |
本院实际情况说明 | 佐证资料 |
【C】 1. 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“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”全部要求,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。 2. 人员编制至少达到: (1)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,300 床位以下的按 1:1.30~1.40;300-500 床位的按 1:1.40~1.50;500 床位以上的按 1:1.60~1.70。 (2)每床至少配备 0.88 名卫生技术人员。每床至少配备 0.4 名护士,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 50%。 3. 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50%,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≥0.4:1。 4. 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之比达到 2.5~3:1,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≥3:1。 5. 至少有 3 名具有高级职称医师。 6. 各专业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 |
C1. 我院是辖区政府主办的重点公立医院,始建于1971年10月,2014年医院达"二级"综合医院标准,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本院按二级医院设置; C2. (1). 我院目前开放床位400张,医院职工600人,比率1:1.5; (2). 卫生技术人员500名,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为300人,平均每床配备1.25名技术人员,0.75名护士,护理人员数占卫技人员总数的60%; C3. 我院卫生技术人员500名,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为300人,占卫技人员总数的 60%,病房护士180人,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为0.45≥0.4:1; C4. 我院重症监护室床位有30床,配备护士75人,比例达到2.5;手术室护士有30人,手术台有10间,比例≥3:1; C5. 我院目前有主任医师3名、副主任医师5名; C6. 我院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都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 |
C1.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同意该院创建或按二级医院设置的批文; C2. C3. C4. C5. C6. 1.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正副本以核实编制床位数; 2. 近三年医院的年终财务报表,以核实开放床位数; 3. 全院职工的花名册、卫技人员分类统计表。 |
【B】 符合“C”,并 1.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≥医院岗位总量的 80%。 2. 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,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。 3. 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>20% 。 4. 平均住院日≤10 天。 5. 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≤93%。 6. 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,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。 |
B1.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数达500人,占全院岗位总人数的83%; |
B1. 全院职工的花名册、卫技人员分类统计表; |
【A】 |
A1. 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8人,占临床科室主任总比53%。 |